信件内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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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标题:泾干中学高中收取课后服务费 | |
信件内容:泾干中学收取800元课后服务费是否合理,县城内每个高中是一样的费用吗? | |
提交时间:2020-11-01 | |
回复内容 | |
回复部门:部门注册 | |
回复时间:2020-11-05 | |
回复内容: 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: 群众反映“泾干中学收取800元课后服务费是否合理,县城内每个高中是一样的费用吗?”问题信访件我局已收到。现回复如下: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,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,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,陕西省教育厅、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《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陕教规范〔2019〕12号)文件,其中明确规定“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、场地、设施设备等实际,主动承担责任,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,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,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。课后服务内容有提供延时托管、开展集体活动等。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,由市县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,通过财政补贴、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。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,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。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”。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咸阳市教育局依据《陕西省教育厅、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〈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〉的通知》(陕教〔2020〕25号)文件精神,联合下发了《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咸发改价费〔2020〕343号)文件,规定: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,由县市区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,通过财政补贴、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进行筹措。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,应遵循“学生自愿、据实收取、不得盈利、及时结算、定期公布”的原则。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/课时·生,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,即最高不超过8元/天·生;农村学校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元/课时·生,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,即最高不超过4元/天·生,不足部分通过县市区财政予以补贴。 同时规定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,我市中小学可收取课后服务费。 我县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课后服务及收费工作,泾干中学开展课后服务并收取符合规定的课后服务费是政策允许的,泾阳县所辖高中课后服务工作的规定是一样的。 感谢您对泾阳教育的关注和支持! 泾阳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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